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程龙棉)

发布日期:2026-10-27 14:54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次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程龙棉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21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812号;抵押权人: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沟支行;面积:195.16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公园街道翠竹园小区3栋121、122、123、124网点(21号、22号、23号、24号)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6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