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窦文琦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14000262;抵押权人:徽商银行淮南广场路支行;面积:271.97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公园街道园南社区龙湖汇景豪庭A6栋302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6年10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