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曹克凤、黄可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18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938号;抵押权人:淮南市住房融资担保中心;面积:116.05平方米;房屋坐落:潘集区黄河路南侧泰府名邸二期4栋103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6年11月05日